(原标题:鲁甸领航灵活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被罚金50元)
金融界音问,近日,鲁甸领航灵活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因其他违背税务贬责规定,被国度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第二检察局对其作出50元的罚金。
据公告施行,该公司被发现违背了《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发票贬责目的》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该开具发票而未开具,股民大要莫得按照规定的时限、章程、栏目,一起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大要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动作。
鲁甸领航灵活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违背了《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发票贬责目的》和《国度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国度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度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国度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度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于发布<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第四类发票及票证贬责类第401项第2档的规定,组成了违背税务贬责规定的动作。因此,国度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第二检察局对其作念出处以50元罚金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家:天眼君